近日,税务局接连发布两个最新公告明确:小微企业、个体户、小规模实施“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具体如何享受?如何申报?我们一起来看看!
01
小微企业
“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我们先来看一下新政要点:
1、优惠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优惠内容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其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
4、优惠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如何判断是否享用“六税两费”?
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对小微企业是否享用“六税两费”减税政策进一步做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个体户享受“六税两费”减税优惠,这个基本没啥异议。
但,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需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一、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确定是否能够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是不是不大好懂?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
B公司于2020年6月成立,9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B公司办理了2020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2年4月,B公司办理了2021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
解析:
二、新设立企业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如何确定是否能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1、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三、新设立企业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后,如何确定是否能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新设企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按以下情况处理:
注意了,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也就是说,之前享受的,不再调整了,之后按照规定纳税。
四、逾期办理汇算清缴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是否需要对“六税两费”的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是否可适用“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注意: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情形,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六、修订5张申报表,具体修订了哪些内容?